Hue Sync 条款和条件

  1. 授予许可
  2. 所有权
  3. 许可的限制
  4. 开源软件
  5. 终止
  6. 升级
  7. 支持服务
  8. 反馈
  9. 无保证
  10. 责任限制
  11. 您的保证和赔偿
  12. 商标
  13. 出口管理
  14. 管辖法律
  15. 综述

软件最终用户许可协议

本软件最终用户许可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您(个人或实体)与荷兰飞利浦照明有限公司(总部位于 High Tech Campus 45, 5656 AE, Eindhoven, The Netherlands;以下简称“飞利浦照明/我们”)之间合法、有约束力的协议。本协议赋予您使用 Hue Sync 软件(以下简称“软件”)的权利,包含可能单独提供或随飞利浦照明产品(以下简称“产品”)一起提供的电子版用户文档,该文档还可在 www.philips-hue.com 上获得。下载、安装或以其他方式使用软件,即表明您接受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并同意受其约束。 如果您不同意这些条款和条件,请勿下载、安装或以其他方式使用软件。

接受本协议的条款,即表示您承认已得到合法授权,可以签订本协议并受其条款的约束。

如果您不是最终用户,而是代表最终用户安装本软件,则应保证并声明您已得到授权,可以代表最终用户接受本协议的条款并使最终用户受其约束,包括遵守和符合本协议。

1.授予许可。本协议授予您非独占、不可转让、不可再授权的许可,允许您在一台设备或 PC(如果适用)上安装和使用指定版本软件的一 (1) 份拷贝,后者采用用户文档中所述的目标代码形式。当软件载入 PC 或设备的临时或永久内存(即 RAM、硬盘等)时,即表示“正在使用”软件。您同意仅按照飞利浦照明的预期使用本软件,并且遵守飞利浦照明提出或施加的任何其他合理要求或限制,有关更详细说明,请访问 www.philips-hue.com 网站。在使用软件过程中,如果您在任何时候因灯光同步或组合而感到不适,请停止使用本软件。

2.所有权。本软件是授权给您使用,而不是出售。本协议仅授予您使用软件的权利,但除本协议中载明的权利外,您不会获得软件中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权利。飞利浦照明及其许可方保留软件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包括所有专利、版权、商业秘密和其中包含的其他知识产权。软件受版权法、国际条约规定和其他知识产权法的保护。因此,除本文明确阐述的范围以外,您不得在未经飞利浦照明事先书面授权的情况下拷贝软件,不过您可以制作一 (1) 份软件拷贝,仅做备份之用。您不得拷贝本软件随附的任何印刷材料,对于以电子形式提供的用户文档,打印的拷贝数量也不得超过一 (1) 份,不过您可以制作一 (1) 份这类印刷材料拷贝,仅做备份之用。

3.许可的限制。除非本文中另有规定,否则您不得亲自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从事以下行为:(a) 出租、租借、再授权、出售、让与、借出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软件或其中的任何部分;(b) 对软件执行逆向工程、反向编译或反汇编,但适用法律明确禁止上述限制的情况除外;(c) 去除或破坏软件的任何产品标识、版权声明或其他专有标记或限制;(d) 修改或改写软件、将软件合并到其他程序或基于软件创建衍生作品;(e) 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法院命令而使用软件,或者用于非法或滥用目的;(f) 以可能会伤害飞利浦照明及其服务提供商或任何他人的方式使用软件;(g) 再版、复制、分发、展示、发布或传输软件的任意组成部分;(h) 从事意图在产品或软件中引入病毒、蠕虫、缺陷、木马程序、恶意软件或任何具有破坏性的内容或使产品、软件或其他最终用户设备瘫痪的活动;以及 (i) 规避或企图篡改产品、软件或其他最终用户设备的安全设置或使其瘫痪。在您的软件备份拷贝上,应该再现全部所有权、商标以及版权和限制权利声明。

4.开源软件。(a) 如设备附带的文档中所述,本软件可能随附适用于开源条款的组件;这类组件仅受各自许可条件的约束,本协议不适用于这类组件。(b) 您根据本协议享有的许可权利不包括以任何会使软件受开源条款约束的方式使用、分发或创建软件衍生作品的权利或许可。“开源条款”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许可条款:要求公开源代码或倾向于被修改的其他材料、并/或授予创建衍生作品的许可、并/或在衍生作品或随附文档中再现某些声明或许可条款、并/或向任何一方授予免版税知识产权许可,以此作为使用、修改和/或分发作品的条件。

5.终止。本协议将在安装或首次使用软件后立即生效,在以下情况下将会终止:(i) 因您未能遵守本协议的条款,飞利浦照明自行决定终止;或 (ii) 您未及时支付飞利浦照明收取的续期使用费;或 (iii) 销毁飞利浦照明根据本协议提供给您的所有软件及相关材料拷贝。飞利浦照明的权利和您的义务将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本协议终止后,您应立即从自己的设备中移除或以不可恢复的方式删除软件,并自费将软件及其任何拷贝和相关文档退还飞利浦照明。

6.升级。飞利浦照明可自行选择采用网站普通发布或其他方式方法,为软件提供更新。这类升级可能依据本协议的条款提供,或发布这类升级可能需要您接受另一协议。我们鼓励您定期访问网站,检查有无更新和升级,在强制更新的情况下,我们建议您立即更新/升级软件。

7.支持服务。飞利浦照明无义务为软件提供技术或其他支持(以下简称“支持服务”)。如果飞利浦照明为您提供了支持服务,则它们将通过您与飞利浦照明商定的单独条款来管理。

8.反馈。如果您向飞利浦照明提交与产品或软件相关的意见、建议或任何其他材料(以下简称“反馈”,不包括任何非法内容),您特此将此类反馈的全部所有权转移给飞利浦照明,并承认我们将有权以任何方式无限制地使用和实施任何此类反馈,且不对您承担保密、署名或补偿义务;或者,您同意授权飞利浦照明无限制地使用此类反馈,除非上述规定被认定无效。您还同意在这类反馈中放弃自己的著作人身权。

9.无保证。飞利浦照明及其关联公司和许可方按原样提供软件和用户文档,不保证软件将无错误或无中断地运行,或者将符合您的要求。您对选择软件来实现预期的结果、安装软件、使用软件以及通过软件得到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飞利浦照明及其关联公司和许可方放弃所有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对与软件及随附材料相关的适销性、特定用途适用性以及结果完整性的暗示保证。没有不侵权保证。

10.责任限制。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我们对于因您使用软件或用户文档而导致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在任何情况下,我们的责任均不超过您在软件方面支付的费用金额。如果有关补救、损害赔偿或赔偿责任的限制受到法律禁止或限制,则飞利浦照明仍享有法律允许的最大免责和限制权。

11.您的保证和赔偿。您声明并保证,您与最终用户(在适用时,您代表他们签订本协议)将按照本协议及适用的法律使用软件。您了解软件将按照您在屏幕上看到的内容同步飞利浦 秀 灯,而且您与最终用户(在适用时,您代表他们签订本协议)保证您具有合法的权利访问/查看这类内容,并按照这些内容操作软件来同步飞利浦 秀 灯。您同意,对于因您使用或滥用软件,或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适用的法律、规定和法规所引致或涉及的所有索赔、损失、损害和费用(包括律师费),您与最终用户(在适用时,您代表他们签订本协议)在法律上有义务为飞利浦照明及其管理人员、董事、员工、关联公司和代理,以及负责就软件为您提供服务的任何其他服务提供商提供充分的补偿、抗辩,使之免受损害。对于任何索赔或诉讼程序,或您负责补偿飞利浦照明或其任何管理人员、董事、员工、关联公司和代理公司的其他事项,飞利浦照明保留独自抗辩和控制的权利,费用全部由您承担,并且您同意应飞利浦照明的请求予以充分配合。

12.商标。本协议、软件和用户文档中使用的某些产品及飞利浦照明名称可能构成飞利浦照明及其许可方或其他第三方的商标。本许可不为您提供使用这类商标的任何授权。

13.出口管理。您同意不会直接或间接将软件出口或再出口到《美国出口管理法》或任何类似美国、欧盟或欧盟成员国法律或法规要求提供出口许可或其他政府批准的任何国家/地区,除非您已事先获得相应的出口许可或批准。下载或安装软件即表明您同意遵守此出口规定。

14.管辖法律。本协议受您的居住国/地区法律约束,而不考虑其法律冲突原则。您与飞利浦照明在本协议上的任何争议应适用您居住国/地区法院的非排他性司法管辖权。

如果您是位于美国的用户,则适用以下条款。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应按照纽约州实体法来理解、解释和管辖本协议,并确定当事各方的关系,而不考虑其法律冲突原则。明确放弃《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性,以及用于指导其他司法管辖区法律的适用问题的任何其他法律,因而将其排除在外。

15.综述。本协议包含您与飞利浦照明之间的完整协议,并取代之前在软件和用户文档方面的任何表述、保证或其他沟通或通告。您购买任何产品的行为受该产品的销售条款约束。此外,尽管本文中有相反的规定,您知晓并同意飞利浦照明可自行修正、修改、补充或删除本协议的任何及所有条款,无论在网站上公布这类更改,还是为您提供相关的通知,均由飞利浦照明自行决定。继续使用软件即表明截止使用软件时,您同意任何及所有修正。如果您不同意修正,则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和访问软件,且本协议应立即终止。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被判定无效,本协议的剩余部分将继续充分有效。本协议不会损害您在居住国/地区中作为消费者所拥有的任何法定保修权或其他法定权利。

*当灯泡的规格中显示“高达”特定的流明值时,是指灯泡的最大流明输出。这表示灯泡在 2700 K(白色灯泡)或 4000 K(白色氛围或白色和彩色氛围灯泡)时能够达到的亮度。了解有关亮度的更多信息。